2005年6月30日 星期四

刑事》遊戲不敗的法律問題


發問時間:2005-06-26 19:25:55
事情的過程是這樣的:我借帳號給我的朋友玩~但是一開始他沒有告知我他要把我的東西拿走~我得知我東西被拿走之後去找他~問他幹麻把我東西都拿走~他說他要練別的角色~我說那你什麽時候要還我~他說六月十八號或十九號~到現在都還沒還我~打他電話又找不到人~我該怎摸半呢??我得知路人甲說~他那時候在網咖跟他朋友把我東西轉走的1.他這個樣子我可以告他嗎???2.如果可以的話要怎摸告呢??(明確說明...謝謝)3.如果可以告他算是什麼罪呢??4.如果可以告他的話我可以跟他求償嗎??如果用強勢的手段例如:如果不求償我XXX的話我就告你!!5.↑這樣子我算犯罪嗎??

一、他這個樣子我可以告他嗎???

是的,你可以告他。

二、如果可以的話要怎摸告呢??(明確說明...謝謝)

【資料來源:法務部遊戲不敗網站】

索取遊戲歷程
1. 受害人向所屬線上遊戲公司索取自己的帳號証明及遊戲歷程
» 注意!遊戲公司基於保密原則,只能索取自己的帳號證明及遊戲歷程,不會將非當事人的資料交給他人
» 申請流程(申請表格、所需資料、申請方式、所需時間費用及後續事 等)詳見各遊戲官方公布資料
2. 就近向警方報案

報案流程詳細說明
1. 報案前先向遊戲公司申請"帳號證明"及"遊戲歷程"
2. 攜帶身分證件,準備被害時之遊戲歷程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親自至就近警察機關報案,製作筆錄,領取報案三聯單,完成報案程序
3. 如為未成年人應再加上父母(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和印章,最好法定代理人親自陪同報案 。
4. 刑事警察局網路線上檢舉信箱系統,http://www.net110.gov.tw/ 如果被害人能迅速提供包括遊戲帳號、登入遊戲的伺服器名稱、使用人物角色ID名稱、案發當時上網時間、地點,以依遊戲歷程所填具的被害時間、遭詐欺或竊盜的經過情形、損失的虛擬寶物名稱、數量,將有助警方迅速破案。

報案及辦案進度
1. 警方受理案件後,會依據報案人的遊戲歷程判斷有嫌疑的對像,再向遊戲公司發函調閱對方的詳細歷程及登入位置等資料。在收到警方來函後,提供完整的資料,配合警方的調查處理。
2. 等候警方通知處理結果
3. 內政部警政署網路報案查詢系統 http://www.npa.gov.tw/datebase/main1.htm
4. 玩家報案注意事項詳見「玩家自救手冊」(報案篇) 注意事項:
»注意! 告訴乃論案件於第一審判決前,若與加害人進行和解則案件撤回。
»注意! 告訴乃論案件,需當事人於事件發生六個月以內提出告訴,逾期不受理,不告不理原則。
»注意! 遊戲公司對玩家遊戲歷程資料之保存均有限制,一般約在二個月內,除了申請本人的資料外,並應把警察向遊戲公司函請調查對方遊戲歷程資料所需時間計算在內。

3.如果可以告他算是什麼罪呢??

你朋友偷取虛擬寶物裝備,係未經同意,移轉您的遊戲裝備財貨,這種遊戲中的不當行為,被認為是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磁紀錄,若因此導致他人遭受損害,可依依刑法第359條「保護電磁紀錄」處罰。 所謂電磁紀錄保護規定,是為確保電腦中重要資訊的安全,對於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的電磁紀錄,導致公眾或他人受到損害者,增訂刑法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4.如果可以告他的話我可以跟他求償嗎??

可以的,您可以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跟他求償。

5.如果用強勢的手段例如:如果不求償我XXX的話我就告你!! ↑這樣子我算犯罪嗎??

不算,因為你告他本來就是你的正當權利,所以您並不算恐嚇罪。

關於電玩遊戲相關爭議,法務部的「遊戲不敗」網站上有很多有用的資訊,也有專人在討論區為您解答喔!

參考資料
法務部遊戲不敗網站 http://search.moj.gov.tw/game/index.asp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6260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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