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 星期五

法理》哪一個韋伯?


puma版友在回文中提及:

「而且比較有趣的是,有名的韋伯還蠻多的, 我甚至不確定他在講哪一個韋伯。」

用來暗諷回應版主seiku 原文論述裡所引述之句:

「韋伯說過,師生雙方在課堂上的權力關係就不對等,  
尤其施教者在知識上、經驗上的優勢,
 
除非他把自己預設的前提開誠佈公,給學生一個同等的知識基礎,
 
否則不可能有質疑空間的存在。一切的知識傳授就會是線性的灌輸。」


並在其個版中舉出NBA 的韋伯輕嘲一番。


真是莫名其妙,社會學科的討論還有哪個韋伯?!
而且愛賣弄,連韋伯都拼成web"b"er。

要韋伯我還可以舉一堆呀,
歌劇魅影的劇作家韋伯、韋伯分佈的物理學家韋伯、魔彈射手的作曲家韋伯、...
問題是社會學科就只有一個大師韋伯啊!

把幾個學術大咖拆吃入腹、吞了幾個學術理論與專有名詞,就以為自己懂。
可是對於為什麼引進後現代、以及後現代定義到底是什麼,
完全定義不清、語意不明,涵攝過程更是付之闕如
﹝簡言之,要用盧曼的系統論可以,要用傅柯圓形監獄理論可以,
但至少要交代為什麼,還有引用對照的過程吧?!﹞
跳躍思考、論理不清,所以我說他理氣不通。

雖然他可能潛意識想讓別人覺得他很強,
但「我甚至不確定他在講哪一個韋伯」一句,
只是讓自己現了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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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我們的信仰
我們的努力,會讓我們的國家往更好的願景邁進
我相信,我們的小孩,將來可以生活在一塊更美好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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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ckkid:關於那句話的種種確實不合時宜,但既然是個版那就算了 推 05/26 03:43
→ seiku:重點是,他還有很多論證上的闕漏甚至謬誤啊....orz 推 05/26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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